沒在當地落戶,沒有工作,不具備參保資格,卻在申領生育津貼。誰在充當背后的幫手?北京一公司開設空殼公司,虛構勞動關系,為36名不具備參保條件的孕產婦騙取生育津貼98萬余元。7月14日,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,宋某等8人構成詐騙罪獲刑。
為盈利開設空殼公司,為不具備參保條件的孕產婦騙取生育津貼。這樣的做法看似是你情我愿、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情,而實際上卻是一種假聰明。這樣的案件也不是個例。據報道,虛構用工關系,正是這類案件中社保代繳公司“騙”過社保機構,從而違規申領社?;鸬年P鍵環節。對于此類現象絕不能掉以輕心、置之不理。
從法律角度來看,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刑法第266條的解釋規定:“以欺詐、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、醫療、工傷、失業、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,屬于刑法第266條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。”也就不難理解,用“虛擬員工”代繳社保,不僅有違誠信,更或涉嫌觸犯法律且難逃制裁。
即便從勞動者角度來看,這樣的做法也不值得稱道。比如,非在職職工,或者因故不能在當地落戶的人,選擇通過掛靠單位代繳社保,以獲取當地的各項待遇,這種代繳方式存在很大的風險,情節嚴重的涉嫌刑事犯罪。對于這一點,當事人必須要有清醒的認識,不能為了一己私利,去踐踏法律底線。
進一步看,正如專家表示,“代繳企業和個人間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,這就是最大的隱患。一旦遭遇企業斷繳后‘跑路’,或者發生工傷等事故,個人很難有保障?!笔聦嵕褪侨绱恕r且,一些代繳機構的做法合法性也值得注意。比如,社保開戶和繳費單位應當是“用人單位”,用人單位委托第三方代繳職工社會保險不合法。
針對上述現象,一方面需要加大打擊力度,讓不法之徒得到應有的懲治,以維護好勞動用工市場秩序,呵護好社保資金的安全,保障有資質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人群的合法權益與社會和諧穩定;另一方面也有必要加強勞動法規知識的普及,增強廣大勞動者的法律意識與防范意識,不能被所謂的“捷徑”忽悠,乃至觸犯法律。
通過現有政策來看,我國現已規定了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、醫療保險等來保障其基本社會福利待遇,所以對于個人來講,理應利用合法合規的渠道維護自身權益,而不能靠違規手段“虛擬員工”申領生育津貼等。當然,對于相關從業者來講,也須增強法律意識,須有底線思維,切莫肆意踐踏法律。(作者楊玉龍)(責任編輯姜珊)